“三查三治”活动联系人、责任人、联络员职责
一、联系人职责
1、联系人应定期了解所联系部门人员的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、生活作风等方面状况,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,弘扬刚风正气,抵制歪风邪气。
2、联系人应定期了解所联系部门“三查三治”活动的进展实施情况,认真阅读、点评联系单位人员的自查报告、学习笔记和整改措施。
3、联系人须及时向党委反映所联系部门“三查三治”作风整顿的情况。
二、责任人职责
1、不定期了解所负责部门人员的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、生活作风等方面状况,督促改正不良作风,弘扬良风正气。
2、组织所负责部门人员经常性开展学习、讨论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提高思想认识。
3、及时向联系人汇报本部门“三查三治”作风整顿的情况。
4、按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
三、联络员职责
督促、收集所联络部门人员各种学习笔记、读书笔记、心得体会等文字材料。